为充分发挥贵州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,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,提升美术展览水平,丰富文化产品供给,促进贵州美术事业发展繁荣,根据《贵州画院(贵州美术馆)展览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下称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),贵州美术馆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美术展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长期从事展览策划、艺术创作、美术研究,具备较高艺术水平与社会影响力,有较强办展能力和办展实力,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、团体或策展人,均可向贵州美术馆提交展览申请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、展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“双百方针”和“二为方向”。
(二)、展览符合贵州美术馆的办展原则和学术方向,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艺术水准,符合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。
(三)、展览主题明确,内容健康,形式新颖,是能够吸引观众并留下深刻印象的文化产品。
(四)、申报单位、团体和策展人具备相关类似业绩,且社会反响良好。
(五)、架上美术、雕塑、设计、装置、工艺美术、摄影,以及美术史研究等内容和形式的展览,均可提出申报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、申报人应如实、全面填写《贵州美术馆美术展览项目申报书》(下称《申报书》)和《贵州美术馆展览申报承诺书》(下称《承诺书》),并确保展览作品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提交展览策划方案以及展品清单、高清图片(单张图片5M以内即可)等反映展览主题、展览内容、学术水平、创新创意和团队能力的资料。
(二)、申报人应同时如实提交类似展览业绩的证明材料。
(三)、申报人应同时如实提交单位公函(如果有)、会员证(如果有)、职称证书(如果有)、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工作流程
(一)、展览申报。有意申报的单位、团体和策展人,须按照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及本通告的要求,于12月31日前(逾期恕不受理)将《申报书》、《承诺书》及相关资料电子版,以及签字(盖章)页扫描文件,一并压缩打包,命名为“申报人+展览名称”,发送至:
邮 箱:792232468@qq.com。
联 系 人:朱老师
联系电话:18608502743
提请关注:
1、本次申报主要针对2026年度展览项目。
2、对于策展思路较新、展览类型稀缺、预期效果较好的展览,本轮申报可以先提交《申报书》《承诺书》和策展方案,经评审通过后作为意向展览项目进行深化,待达到展览申报条件后再另行申报,通过评审后可列入2026年展览项目。
(二)、申报评审。贵州美术馆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展览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通过评审的展览项目。
(三)、签订协议。经与申报人对接无异议后,贵州美术馆将与申报人签订《贵州美术馆展览合作协议书》(下称《合作协议书》),明确合作方式和双方权责。
(四)、展览实施。签订《合作协议书》后,贵州美术馆将展览列入2026年度展览计划,并确定展览档期,按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和本通告的要求实施展览项目。
(五)、结项评估。项目实施结束后,贵州美术馆将组织展览结项评估。
五、扶持机制
(一)、确定进入2026年工作计划的展览项目,贵州美术馆将按照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扶持,共同推进展览项目实施、宣传和推广。同时,申报人也要按照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及《承诺书》《合作协议书》履行相关义务。
(二)、对具有历史厚度、学术深度、吸引力强、展品质量高、展览形式新颖、展览团队能力强、展览成熟度高、捐赠力度大的展览,贵州美术馆将择优并予以不同力度的扶持。
(三)、对评估成为优秀展览的项目,贵州美术馆将其列入展览项目库,在官网、官微等平台进行重点推介,并积极向国内外美术机构进行推荐。
六、评估机制
(一)、项目实施结束后,将由贵州美术馆组织对展览绩效的评估,重点围绕学术性、艺术性、前沿性,以及展览设计、展品质量、展览形式、参观人数、观众满意度、资料档案完整规范度等方面进行评估。
(二)、对展览创新性较差、质量一般、效果一般、观众反映较差,或者出现知识产权、意识形态、质量安全问题、未按《合作协议书》履行经费和捐赠义务,或者存在其他提供虚假信息、欺骗公众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、违法获利等行为的,贵州美术馆有权中止合作,并保留直至追诉申报人法律责任的权力,今后也将不再与其进行展览合作。
七、其他
其他事项详见《展览工作管理办法》,贵州美术馆拥有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1:贵州画院(贵州美术馆)展览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.docx
贵州美术馆
2025年12月2日